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境保护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北京大兴国际机场综保区及周边非保区能源中心项目(一期工程14MW燃气热水锅炉)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北京大兴国际机场综保区及周边非保区能源中心项目(一期工程14MW燃气热水锅炉)
建设单位:北京新航城城市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北京市大兴临空经济区非保税区0107-078地块
公示内容:验收监测报告表、验收意见及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20个工作日
联系方式:010-89217099李总
通讯地址:北京市大兴区礼贤镇乾平路1号自贸试验区大兴机场片区A号楼0288号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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