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道234(阎河路)道路工程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网上公示

国道234(阎河路)道路工程已出具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部令第4号《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相关规定,现将建设项目相关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向公众公示如下:

(一)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见附件

建设单位所在地和环评单位所在地提供纸质报告书供公众查阅

(二)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项目评价范围内的公众及关心项目建设的有关单位、专家和公众

(三)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①可填写公众意见表电子表格,并邮件发送至154146982@qq.com;

②可打印并填写公众意见表,并邮寄至建设单位所在地:北京市通州区达济街6号院3号楼,邮编101117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示发布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即2024年1月29日-2024年2月8日

建设单位:北京市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管理中心

(六)建设单位:

名称:北京市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管理中心

联系人:秦吉丽

联系电话:010-55531362

邮箱:154146982@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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