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682号)以及《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评【2017】4号)中第十一条 第二款“对建设项目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调试前,公开调试的起止日期”。
现将国家电投北京氢能中试与生产基地建设项目(一期)环保设施调试信息公开。
本项目于2023年11月03日取得北京市大兴区生态环境局出具的《北京市大兴区生态环境局关于国家电投北京氢能中试与生产基地建设项目(一期)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京兴环审[2023]71号)。项目于2024年04月01日竣工完成,现拟对建设项目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调试,调试起止日期为2024年04月02日——2024年04月15日。
特此公开
国家电投集团氢能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2024年04月0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