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于2019年1月1日开始实施《餐饮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1/1488-2018》,新标准规定油烟、颗粒物、非甲烷总烃的最高允许排放浓度分别为1.0 mg/m3、5.0 mg/m3、10.0 mg/m3,餐饮业原有的油烟净化设备已不能满足新的要求,需要予以更换。满足新标准的油烟净化处理方案:高效静电式油烟净化器+稀土-分子筛净化器。